《皆大歡喜》— 妻妾有別
【《皆大歡喜》— 妻妾有別】
可能因為要切合現代人的價值觀,大台古裝劇除了皇室和民國年代,年輕主演中少有妾室角色。要算小編最有印象的,非《皆大歡喜》的林玉露和石美莫屬了!
小編依稀記得劇情發展到中段,林玉露和石美的妻妾地位曾經逆轉,本是正室的林玉露變成妾侍,而石美則升lv為二少奶。當中原委小編已記不清,但從妻妾地位互換一事來看,是有可能發生的嗎?
別的朝代暫且不提,就看看《皆大歡喜》的時代背景-明朝吧!在《大明律·戶律·婚姻》中有一條名<妻妾失序>的條文,單看名稱也知道到當時妻妾有別,不可調亂次序。
若果妻妾失序,法律上,其丈夫要承擔甚麼後果呢?
首先,以妻為妾者,杖打100!正妻還在而將妾侍為正妻者,杖打90並且改正。再加上,平民要年過40歲而無子,才能納妾,違者笞刑40下。
嗯…金月這樣以妻為妾、妾為妻的行為,再加上(應該)未年過40,相信要被杖打190下,加笞刑40下了…(真係打死都未天光)
對於現代人來說,大婆與二奶,誰得老公歡心就是贏家,最後更可以離婚結束夫妻關係。但在古時社會,只要正妻不犯七出之條,丈夫便不可隨便休妻,正妻的地位就相當穩固,無論妾侍多麽得寵,也威脅不到正妻。
古時妻妾尊卑相當分明,所謂妻子,是要以三書六禮、明媒正娶的,而妾則沒有這些禮節,簽了契約就納為妾,妾就如貨物般可隨時買賣。
法律上,妻妾待遇也不同,《大明律》載,同樣是毆打丈夫,妻子罰杖打100,妾室毆打丈夫則罪加一等,即徒刑一年加杖責六十。
所以,對古代女子來說,在盲婚啞嫁的情況下,有沒有丈夫的恩寵也是其次,最緊要身體健康、生到兒子,那日後的生活也就有了保障,妾侍這東西也不用放在眼內;相反為妾者,就要討好丈夫及正室,務求得到他們的照顧,讓自己的生活好過一點點…
圖片來源: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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